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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完善建筑业企业信息数据录入简化资质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16〕3481号)的要求,我厅升级改造了本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系统以及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资格)升级的申报系统,并修改了相应的办事指南,现予以发布和使用。 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无需再上传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材料。 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资格)升级,已实现自助打印报部函功能。企业在我厅办事窗口递交申报材料后,五个工作日会收到办结短信通知,企业可根据短信通知自行彩色打印报部函,并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前往住房城乡建设部递交申报材料,无需再到我厅办事窗口领取资料。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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